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,方便企业、群众办事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同意,我区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行“朝九晚五”工作制,即:工作时间为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3:00至17:00。
特此公告。
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17年10月27日